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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管辖语音解答热门最新
  • 43″

    法院传票不接收会怎样

    刘婉芬律师

    刘婉芬律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收听量:643 2018-06-29
  • 54″

    民事纠纷的解决途径是什么

    曹书珍律师

    曹书珍律师

    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

    和解:纠纷当事人就民事纠纷自行协商并达成协议,从而消灭争议。

    调解:由第三人(调解组织)就纠纷对双方当时人进行调停、说和,从而解决纠纷。

    仲裁:财产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一致同意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予以裁断的行为。

    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典型的公力救济形式,具有特殊的法律强制性,这是最有效也是最后的一种调节民事纠纷的方法

    收听量:642 2018-06-08
  • 30″

    民事纠纷和刑事纠纷的区别是什么

    王萍律师

    王萍律师

    1、承担法律责任不同,民事纠纷一般是赔偿损失、恢复原状,修理等,刑事责任主要包括承担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罚金等责任

    2、解决方式不同,民事纠纷可以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放弃权利。刑事一般通过公检法依据行使诉法解决,没有协商的余地

    收听量:638 2018-06-13
  • 49″

    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分类有哪些

    卫萧律师

    卫萧律师

    具体参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抗诉工作的若干意见》(高检发诉字[2001]7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抗诉工作的若干意见》是2001-03-02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条例。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刑事抗诉工作,提高办理刑事抗诉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及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工作实际,提出的意见,总的分类有:

    一、刑事抗诉工作的原则;

    二、刑事抗诉的范围;

    三、不宜抗诉的情形;

    四、刑事抗诉案件的审查;

    五、刑事抗诉工作制度。

    收听量:638 2018-06-07
  • 1′17″

    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

    侯玉平律师

    侯玉平律师

    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且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事实。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一类,可划分为绝对事件和相对事件。绝对事件不是由人们的行为而是由某种自然原因引起的。例如:人的自然死亡与出生、时间的流逝等自发性质的现象。相对事件是由人们的行为引起的,但它的出现在该法律关系中并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例如:国家调控银行利率。

    2、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依照意思表示内容发生法律效果为目的的行为。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以发生一定司法效果的意思表示为要素的法律事实。

    3、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的区别:(1)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2)法律事件具有客观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如自然灾害、战争等;(3)法律行为具有主观性,人的意志可以去干预它,如订立合同等。

    收听量:638 2018-06-04
  • 1′10″

    进行诉讼的诉讼费由谁负担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诉讼费用的负担,是指在诉讼终结时诉讼费用由哪方当事人承担。当事人所要承担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败诉人承担诉讼费用这是世界上多数国家确定诉讼费用负担所遵循的一般原则,我国也采用这一原则。诉讼费用原则上由败诉人负担,是因为在通常情况下,是由于败诉人的过错才导致了纠纷的发生,导致了诉讼的进行,所以因诉讼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应由他来承担。但是,有些诉讼的结果当事人并非全败或全胜,往往各有胜负,因而诉讼费用需要分担。还有些案件,败诉人在实体上并无过错,在这种情况下,得考虑诉讼费用要由在实体上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负担。此外,诉讼可能会以原告撤诉、达成调解协议等方式结束,在这些情况下,诉讼费用的负担具有特殊性。


    收听量:637 2018-09-26
  • 24″

    如何在法院起诉探视权

    刘双律师

    刘双律师

    您可以直接提起探视权诉讼,要求通过法院判决,明确您的探视权、探视时间、探视方式。需要携带的材料有:您的身份证、起诉书、对方户籍证明或者经常居住地证明和孩子的出生证明。

    收听量:635 2018-06-13
  • 1′8″

    申诉案件可否上诉

    胡叶凤律师

    胡叶凤律师

    《民事诉讼法》197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人民法院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申请,予以驳回。

    六、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收听量:628 2018-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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