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语音解答 >

语音解答

财产分割
财产分割语音解答热门最新
  • 45″

    离婚怎样避免分财产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下面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收听量:519 2018-09-19
  • 1′14″

    什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任高扬律师团队律师团队

    任高扬律师团队律师团队

    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收听量:505 2018-09-18
  • 49″

    妻子去世财产怎么分割

    刘双律师

    刘双律师

    首先需要看您的配偶在生前有无有效的遗嘱存在,如果存在有效的遗嘱,那么遗产需要按照遗嘱的分配方式进行继承。当然前后有两份不同的遗嘱时,以后立的遗嘱为准。相同的几份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

    若没有有效的遗嘱存在,需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其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才开始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收听量:502 2018-06-28
  • 38″

    男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

    沈辉律师

    沈辉律师

            根据我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及其司法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上述规定,因为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收听量:345 2018-03-19
  • 57″

    新婚姻法婚前财产

    胡叶凤律师

    胡叶凤律师

    个人婚前财产中婚前取得的财产是指不动产以及某些动产的取得日期是有据可查的,如:汽车、房产(房产证或备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存折、公司股份,这些财产在资料上记载有明确日期,只要早于结婚的日期,就无需其它证据。

    使用婚前财产在婚后取得的财产是婚前财产在婚后并非不会变化,例如:

    ①婚前的存款婚后到期了,取出来重新存入,就变成了婚后的存款;

    ②婚前的钱在婚后买了车;

    ③婚前的房产在婚后卖了;

    ④股市上不断买卖股票、存取现金。

    以上情况只要一方能证明婚后取得的财产是由婚前的财产转变而来,仍然视为其婚前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收听量:322 2018-04-28
  • 54″

    协议离婚后财产可以重新分配吗

    刘婉芬律师

    刘婉芬律师

            离婚后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要求法院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离婚时,未对婚姻续存期间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双方可协议分割或通过法院诉讼分割;

            2、离婚时,一方隐瞒或藏匿婚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离婚后被另一方查获,另一方可通过法院诉讼要求重新分割;

            3、离婚时,双方已经协商分割财产,离婚后,一方提出重新分割财产的要求,如另一方同意,可重新分割,但若另一方不同意,则不能重新分割;

            4、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有欺诈、胁迫等行为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离婚协议,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收听量:305 2018-03-27
  • 1′1″

    离婚后财产怎么分

    刘婉芬律师

    刘婉芬律师

    对于离婚时没有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是两年,自离婚判决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依据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上述行为,离婚后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平均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收听量:303 2018-03-27
  • 50″

    离婚赔偿一次付清吗

    孟文文律师

    孟文文律师

            您好!离婚赔偿是否一次付清,主要看离婚的形式、对方的支付能力等。如果双方是和解、调解离婚的,离婚赔偿主要看对方的支付能力,你方可要求一次性付清,但对方若条件困难的,一般会给予一定的宽限期或者分期。

            若是判决离婚的,原则上会要求一次性付清,无法付清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调解结案的离婚案件中,对方无法一次性付清的,也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后申请强制执行。但若对方确实没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那么即便申请了强制执行,可能也是收效甚微。故还需要当事人结合实际综合判断。

    收听量:303 2018-03-22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