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语音解答 >

语音解答

劳动保障 >劳动保障
劳动保障语音解答热门最新
  • 1′10″

    生育保险需要哪些材料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收听量:566 2018-09-14
  • 47″

    大病报销比例为多少

    任高扬律师团队律师团队

    任高扬律师团队律师团队

    建议咨询当地医院。

    医保统筹基金最高限额报销完后,超出的部分进行报销的。大部分地区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报销上限是8万元,超出8万元的部分,按照一定比例分级分段报销。最高上限是18万。社保医保没有病种划分,只按医疗花费进行报销。

    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医保的统筹基金报销还是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报销,都只针对合理的部分,自费药是不予报销的。也就是说,所报销的费用是减去自费部分后,按照比例进行报销。

    收听量:506 2018-09-10
  • 17″

    社会保险费包括哪些

    王怡然律师

    王怡然律师

    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收听量:343 2018-05-08
  • 40″

    社会保险费计入什么科目

    王怡然律师

    王怡然律师

    通常也算一部分是需个人自己承担的费用,由公司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另一部份由企业承担的。

    其中,由员工自己承担的费用,企业在发放工资时,将其从员工工资中扣下,计入“其他应付款--养老险/失业险”明细中,待银行托收后,再从该科目中转出;另外由企业承担的部份,企业会计在银行托收时,根据员工的部门性质,直接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下设的“养老险、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明细科目中。

    《社保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收听量:337 2018-05-08
  • 1′55″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可以领失业金吗

    王怡然律师

    王怡然律师

    合同到期,自愿不续签不可以领取失业金。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办理失业保险业务机构申领手续(一般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一旦超过了60日不予办理。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收听量:314 2018-05-08
  • 59″

    失业金领取几个月

    张海啸律师

    张海啸律师

    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设区的市根据省人民政府确定的企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八十确定。

    第二十三条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以下称享受待遇期限),根据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以下称缴费时间)确定:

    (一)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收听量:313 2018-05-12
  • 39″

    怀孕期间公司可以降工资吗

    李佳佳律师

    李佳佳律师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收听量:307 2018-05-18
  • 17″

    试用期间如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李丹律师

    李丹律师

    试用期虽然是一个试用阶段,但是自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之日起,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应该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来维护劳动者的权利,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休息、获取劳动报酬的权益。



    收听量:301 2018-05-12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