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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语音解答热门最新
  • 1′20″

    交强险的性质与特点是什么

    盛新银律师

    盛新银律师

    交强险的性质与特点:法定性、强制性

    1、法定性

    交强险源于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费率、赔偿额、赔偿程序等基本内容由法律直接或者授权界定,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2、强制性

    交强险的强制性表现为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的法定投保义务和保险公司的法定承保义务。《交强险条例》第39条规定凡是在我国境内行驶的机动车辆都应依法购买交强险,否则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并依照规定处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即机动车的所有人有法定投保交强险的义务。


    收听量:880 2018-09-13
  • 1′7″

    交通事故理赔时间限制

    杨士俊律师

    杨士俊律师

    交通事故赔偿有期限。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从伤害行为发生之日起算。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一年内向对方主张赔偿,否则过诉讼时效。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收听量:878 2018-06-22
  • 1′28″

    非道路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马飞律师

    马飞律师

    (一)比照道路交通事故案进行调查、取证

    对非道路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察,对证人、当事人进行询(讯)问,对车辆的检验以及伤员的救治等前期处置,均可以比照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进行。

    (二)进行事故认定

    对非道路交通事故,应进行责任认定,形成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对事故进行成因分析,并告知当事人,其损害赔偿可由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对当事人的处罚不能适用交通管理法律法规

    如果需对当事人的某些严重违章行为进行处罚,比如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等,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其违章行为单独处罚。

    如果需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过失致人死亡的当事人追究刑事责任,应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定罪处罚,亦不能适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有关交通肇事罪的处罚规定。

    《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收听量:877 2018-09-25
  • 49″

    交通事故刑事责任如何界定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 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收听量:877 2018-06-04
  • 1′46″

    两车追尾事故如何处理

    马飞律师

    马飞律师

    追尾是指同车道行驶的车辆尾随而行时,后车车头与前车车尾相撞的行为。那么,追尾交通事故应如何处理?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且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2.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4.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收听量:876 2018-09-25
  • 1′10″

    车祸死亡能赔多少钱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赔偿项目规定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具体数额应根据各项目对应的实际情况结合当地收入水平等情况来确定,涉及细节较多,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收听量:876 2018-06-20
  • 17″

    交通事故中伤残鉴定费谁来承担

    姚瑶律师

    姚瑶律师

    一般伤残鉴定费是由需要鉴定得人先行垫付,之后在主张交通事故赔偿的时候,一并向被告或者保险公司主张这部分费用的。

    收听量:876 2018-06-19
  • 1′6″

    酒驾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韩玉霞律师

    韩玉霞律师

    所谓的醉酒驾驶即血液内酒精浓度超过80毫克/100毫升而继续驾驶的行为,此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酒驾属于保险公司绝对免赔的事由之一,即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绝对免赔,在交强险范围内即使赔付伤者,也可向酒驾者追责。

    收听量:876 201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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