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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语音解答热门最新
  • 46″

    遗产能只留给兄弟姐妹中的一个子女吗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在有遗嘱的情况下,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老人可以立下遗嘱直接把遗产留给兄弟姐妹中的一个子女。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有一个条件,就是老人在离世前,必须留有经过公证处公证,或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证人签字的,老人亲自写的财产继承证明的遗嘱,愿意留给哪一个儿子,遗嘱上必须清楚注明。


    收听量:969 2018-09-26
  • 55″

    离婚损害赔偿多少数额

    盛新银律师

    盛新银律师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加害人过错程度,比如加害人是否主观上故意。(2)具体的侵权情节,比如重婚与与他人同居相比,重婚的侵权行为更恶劣。(3)受害人精神损害的程度,同样的侵害行为,因不同的承受能力,受害方的精神损害程度不同。(4)当地经济条件,这主要考虑执行上的问题。(5)其他情节,比如结婚时间的考虑,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投入越多,时间越长,期待将来对方能够回报的就越多。目前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收听量:969 2018-09-12
  • 1′27″

    遗嘱执行人可以是多人吗

    沈辉律师

    沈辉律师

    遗嘱执行人是指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

    遗嘱执行人的主要职责:将遗嘱人的遗产清理登记并造册;保管各类遗产;依遗嘱的指定对遗产进行分割;发生纠纷时可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参与诉讼;严格按法律规定和遗嘱的内容执行遗嘱。

    我国继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公民可以按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的一般有以下几种:

    1、法定继承人。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担任遗嘱执行人。因某种原因被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不能执行遗嘱时,则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的共同执行人,或经协商推举一人或数人作为遗嘱执行人。

    2、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嘱人可以在遗_中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担任遗嘱执行人,但必须要有被指定的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人的义务。

    3、单位或基层组织:在上述两种遗嘱执行人拒绝执行或者由于某种原因不能执行遗嘱时,可以由遗嘱人生前所在的单位或者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作为遗嘱执行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收听量:968 2018-07-20
  • 35″

    子女遗弃老人找谁处理

    刘婉芬律师

    刘婉芬律师

    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遗弃罪。发生遗弃情形时,可以先寻求当地自治组织的帮助,进行协调,协商不成的,被遗弃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到法院起诉,要求履行抚养义务。如果情节恶劣,涉嫌犯罪的,可以到法院自诉遗弃罪,

    收听量:966 2018-08-13
  • 2′13″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刘双律师

    刘双律师

    你是想问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婚前、婚后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具体情形讨论:

    一、夫妻婚后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1)夫妻双方均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若夫妻双方均为本经济组织的成员,虽然以一方的名义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且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中以一方为户主,但实际分得的土地却分得了双方的份额。由此,可以认为该承包经营权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2)结婚后一方户口迁入本经济组织的。一方结婚后户口迁入的,迁入方在离婚时要求分割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法院只对一方婚迁后此户增补的承包地部分予以处理。原则上增补部分归婚迁一方,但有该承包户其他成员的份额的,要扣除。

    (3)结婚后一方户口迁出本经济组织的。如婚后,夫妻双方一起取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是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的户口迁出。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项社员权,其不应该享有该土地承包经营权。

    (4)离婚诉讼中,双方户口均迁出。若在离婚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户口均迁出,则法院应该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婚前一方以个人名义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方婚前订立土地承包合同,另一方不享有对方婚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婚后双方对土地加以改良或者在土地上种植农作物并予以经营、管理,则对土地改良费用和土地改良后所增收益,或婚后种植的地上附着物,根据法律规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收听量:965 2018-06-25
  • 38″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户口本吗

    刘双律师

    刘双律师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您问的是协议离婚的话,需要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以及双方的离婚协议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是需要户口本的,若您问的是诉讼离婚的话,户口本不是必要条件,户口本的作用仅用来证明被告户籍确定管辖,有其他文件可以代替,所以诉讼离婚的话不是必须要户口本的。

    收听量:965 2018-06-05
  • 1′15″

    抱养婴儿要满足什么条件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养父母与养子女间要有合法的收养关系。

    该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五)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收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六)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七)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听量:964 2018-09-27
  • 1′38″

    电脑打印的遗嘱是否有效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关于打印遗嘱理论上存在着分歧,但在实践中应当最大限度的查明案件事实,以解决纠纷为导向,将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与证据效力相结合起来予以综合考虑与审查。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审查:

    1、来源审查。

    证据来源可以借助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勘验笔录等形式转化而来,打印遗嘱的来源尤其重要。一般来说,从遗嘱人身边或者居住地发现的打印遗嘱在证据效力上要高于非遗嘱人所持有的遗嘱,打印遗嘱的来源存在越多的疑问,其证明效力就越低。

    2、形式审查

    只有形式完整、意思表示明确、具有立遗嘱人真实落款签名的打印遗嘱才能具有遗嘱的效力。

    3、内容审查。

    通常情况下,遗嘱包含了遗嘱人对重大财产的处分意思。由于打印遗嘱更容易被伪造和变造,如果有证据证明打印遗嘱所记载的意思表示与遗嘱人生前的意思表示或者具体行为存在明显出入,打印遗嘱的证明效力就会因为出现相反事实而降低。

    4、辅助证据审查。

    凡是可以印证或者打印遗嘱的内容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信件、邮件、手稿、录音以及证明证人等证据,均可以作为辅助证据予以使用。

    收听量:964 2018-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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