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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后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

    孙旭权律师

    孙旭权律师

    1、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买,婚后房产增值部分,离婚咋分?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买的房屋属于婚前财产。婚后房产增值部分不予分割,只归属与房子的产权人。

    2、婚前个人财产贷款购买,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这种情况,在房屋的权属上还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对于婚后共同还贷以及升值部分,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婚后夫妻共同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离婚时房屋此时的价值就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房产增值部分不用单独列出来进行分割。


    收听量:997 2018-09-13
  • 1′16″

    收养孩子的条件有哪些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养父母与养子女间要有合法的收养关系。

    该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五)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收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六)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七)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收听量:996 2018-09-27
  • 49″

    婚内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沈辉律师

    沈辉律师

    一般来说,婚内协议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就是有法律效力的。具体来说,有这么几个条件:

    首先,签订协议的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其次,协议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也就是说双方是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

    再有,协议的内容不能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也不能损害其他第三方的利益,更不能违反“公序良俗”。

    现在,我们知道婚内协议只要符合上述几个条件,那么它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收听量:998 2018-07-13
  • 36″

    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您问的是协议离婚的话,需要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以及双方的离婚协议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如果您是指到法院起诉离婚的话,您需要携带起诉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到对方的经常居住地或是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收听量:995 2018-06-05
  • 49″

    起诉离婚手续办理流程是什么

    盛新银律师

    盛新银律师

    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原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材料,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离婚案件,每件交纳350元至5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按比例另行收费。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先由原告预付,后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判决离婚后,收到判决之日,婚姻关系解除。


    收听量:994 2018-09-12
  • 1′14″

    冷暴力离婚要怎么解决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看,孩子抚养权一般综合衡量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孩子的年龄等因素,也考虑孩子目前是跟谁生活的,具体而言两周岁内的小孩一般会判决随女方,除此之外,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抚养权归谁,10周岁以上的,征求小孩的意见,不抚养小孩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 一般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综合确定,一般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有住房;车辆;储蓄存款;工资;奖金;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公司股份;生产经营、知识产权的收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收听量:993 2018-09-17
  • 2′11″

    共有财产如何执行

    刘双律师

    刘双律师

    如果财产登记在被执行人一方名下,登记在被执行人一方名下的财产,各地法院均认可直接视为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

    如果被执行人的配偶提出异议,认为财产虽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但实际所有人为自己的。对此,上海高院规定执行机构应当进行异议听证审查,并作出适当的财产权属判断;北京高院则规定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关于案外人异议的规定处理。

    如果财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共同名下,北京高院规定,可以对登记在共同名下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可执行的被执行人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共有部分,需要注意的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针对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整体,无需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单个财产逐一进行分割。可执行的被执行人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共有部分,不得超过夫妻共同财产价值总额的一半。

    财产登记在被执行人配偶一方名下的,北京高院规定,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的配偶实际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为由,书面申请查封、扣押、冻结该共同财产的,执行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配偶以该财产为其个人财产为由提出异议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关于案外人异议的规定处理。

    夫妻另一方对被执行人个人名下的财产主张权利,或者对登记在其名下的财产是否系共同财产或者财产份额提出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收听量:992 2018-06-19
  • 23″

    离婚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应

    刘双律师

    刘双律师

    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时间是双方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之后,只有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是未生效的,必须领取离婚证之后才生效,生效之后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反悔的。

    收听量:992 2018-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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