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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语音解答热门最新
  • 42″

    如何解除合同

    盛新银律师

    盛新银律师

    协议解除的程序,是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程序。

    其特点是:合同的解除取决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不是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也不需要有解除权,完全是以一个新的合同解除原合同。它适用于协议解除类型,并且在单方解除中,只要解除权人愿意采取这种程序,法律应予允许并加以提倡。


    收听量:550 2018-09-06
  • 40″

    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

    周思佳律师

    周思佳律师

    承租人在如下情况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收听量:544 2018-04-24
  • 30″

    什么是合同作废

    周思佳律师

    周思佳律师

    合同签订主体可以签订解除合同的协议。合同作废一般常见于大型公司的合同签订的流程中,意思是撤销当前在公司内部正在发起流程中的合同。

    一、合同修改,在修改处注明修改人的签章;

    二、合同修改不了就废弃了,用碎纸机碎掉或者撕毁、烧毁。

    收听量:543 2018-06-27
  • 37″

    合同终止期限怎样规定?

    王怡然律师

    王怡然律师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的法律名词。终止期限,也称为解除期限或终期,它是指合同的效力自期限到来时消灭。这就是《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废止)第46条所称的“自期限届满时失效”。如合同中规定的,“本合同至某年某月某日终止”,该期限即为终止期限。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收听量:540 2018-04-24
  • 56″

    什么情形可以进行解除合同

    刘双律师

    刘双律师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名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收听量:536 2018-09-05
  • 47″

    撤销合同的期限

    周思佳律师

    周思佳律师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的期间是1年。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所以说当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算,一年不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就消灭了,而不是合同订立之日起或合同履行届满之日起算。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收听量:535 2018-06-05
  • 2′24″

    合同法关于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刘双律师

    刘双律师

    我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对解除合同的限制十分严格,规定只有出现下列情形,才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

    1、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

    2、当事人经协商一致;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8、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9、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行使解除权的方式:一是通过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二是单方面通知对方解除,但如果对方不同意解除,还要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收听量:530 2018-09-12
  • 1′0″

    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

    胡叶凤律师

    胡叶凤律师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中撤销权的一年期限是除斥期间

    一,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超过法定期限,则这种权利消灭。

    二,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实体权利并未尚失,仍然存在。

    1,表现在法院受理诉讼时效尚失的案件,判决败诉。

    2,但实体权利仍存在。如借款案件,因诉讼时效败诉,但其实体权利仍然存在,还可以经过其它途方法要回。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收听量:523 2018-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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