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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0″

    合同计税依据是什么

    张明骏律师

    张明骏律师

    合同计税的依据一般是税务部门法中关于收税的税种及比例。以《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中的购销合同为例,如果购销合同中只有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果购销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的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如果购销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合同的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收听量:798 2018-08-16
  • 2′17″

    房产合同欺诈赔偿标准

    任大文律师

    任大文律师

    房产合同欺诈赔偿标准。根据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第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定了以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第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第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第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第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民法典》第四百零四条  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收听量:797 2018-09-18
  • 2′38″

    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刘双律师

    刘双律师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的是:

    1、查清房屋的产权人,以及房屋基本状况。承租人需要注意与你签订合同之人是不是房屋的产权人,如果不是,则可能存在着代理关系或者转租关系。若存在代理关系的,需要有产权人委托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最好经过公证);若存在转租关系的,则需要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如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何种责任。

    2、清楚写清楚租金和押金。在如何支付租金和押金的问题上,具体几个月支付一期租金由各人自身状况决定,在合同中必须约定清楚每期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及逾期未支付的 违约责任。需要提醒的是,无论是支付租金还是押金,如果通过银行划账方式支付的,最好直接划入产权人名下的账户,并留好相关划款凭证,以此进一步控制资金风险。

    3、明确违约责任的处理。合同应当根据不同的违约情形,约定不同的违约责任。比如,如果出租人逾期交付房屋,或者租期结束承租人逾期退租的,可约定每日按高于租金标准收 取违约金;如果出租人擅自收回房屋,或者承租人擅自退租的,可约定一次性承担较高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支付未使用租期的租金作为违约金。此外,对于家具、家电等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义务也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收听量:797 2018-09-01
  • 2′9″

    签商品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李佳佳律师

    李佳佳律师

    一、注意审核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购房者购买前可向当地土资源管理机构核查该开发商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以避免开发商为了融资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贷款进行项目开发。二、仔细审核开发商应当办理的法定手续和相关证件1、商品房开发的法定手续(许可程序)包括:立项批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权证书、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等。2、注意查看卖方的“一照”、“两书”、“五证”“一照”: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两书”:即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证、内(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三、要先咨询清楚交易房屋的税费、贷款的审批程序。大多购房者购房需要贷款。因此,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最好能够熟悉申请银行贷款的政策。四、注意订立合同时部分条款是可以修改或补充约定的。五、约定违约责任条款须详细、具体。六、合同附件须重视。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主文条款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购房者不但要认真谨慎对待合同主文,对合同的附件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七、妥善保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宣传资料。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一般为要约邀请,不视为合同的条款,但是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收听量:797 2018-04-24
  • 1′19″

    银行担保合同有规定担保多久吗

    盛新银律师

    盛新银律师

    银行担保合同可以约定担保期限的时间。贷款担保人存在很大的风险,那就是如果贷款到期借款人不履行还款 的话,贷款担保人需按照约定承担连带责任履行还款。如果贷款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期限的,则贷款担保人的有效期限在主债务履行期满后6个月结束;对于在贷 款合同和前款中就保证期限有明确规定的,则又可分两种情况:在保证期间内,银行未对借款人提起诉讼的,担保人免除责任;如果银行以对借款人提起诉讼,则保 证期间时效中断。而对于贷款担保人需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限,与上一致,主要还是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确规定。


    收听量:792 2018-08-23
  • 5′1″

    毁约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任大文律师

    任大文律师

    这个问题是毁约劳动合同怎么赔偿?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我们先分两个方面来说,一个是劳动者的方面,另一个是用人单位的方面。我们先看劳动者的这个方面。如果劳动者毁约劳动合同,他怎么向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呢?首先来看和劳动合同是怎么约定的,有约定按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话就要分几种情况。

    一种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期间,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了一个教育培训的。那么花了培训费,约定了工作时间年限,劳动者没有干满,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花了两万元的培训费,约定要工作三年,那么每年就是3330多元。如果劳动者干了两年,还有一年就不没有干就辞职了,提前解除合同了,那么劳动者就要向用人单位赔偿这一年分担的教育培训费用是3330多元,这是一种情况,

    第二种情况,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劳动者要遵守保密义务,劳动者违反了保密义务泄密了,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损害的,这个要进行赔偿。第三种情况,就是劳动合同里面约定了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一年或者两年之内,不能从事相同或类似的工作的,劳动者违反了这个约定要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是有关竞业限制的责任。一般劳动者就是这么几种情况。从用人单位的方面来看,如果用人单位毁约劳动合同,要进行怎么样的赔偿呢?这个情况比较多。比如如果用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个要向劳动者承担双倍工资的赔偿责任。第二种情况,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购买社保,这个要承担赔偿社保金的赔偿责任。

    第三种情况,用人单位不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拖欠工资,这个除了补发拖欠的金额以外,还应当按照拖欠金额的50%到100%承担赔偿金。第三种情况,就是用人单位体罚殴打劳动者,限制劳动者人身自由,或者是强令劳动者冒险作业,这个给劳动者造成了什么损失,伤害损害的,这个要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种情况,就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承担什么责任呢?这个从劳动者有权让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和劳动合同以外,还有权向用人单位索赔,这个索赔的金额就是以他应当向以劳动者发放的经济补偿的两倍进行赔偿。

    收听量:792 2018-07-09
  • 2′34″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样管辖

    刘双律师

    刘双律师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案件是否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的规定,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

    (一)第一种观点认为,因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房产,房产属于不动产,所以因房屋买卖发生的的纠纷,理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房屋买卖合同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即房屋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二)第二种观点认为,房屋买卖合同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其本质上属于合同纠纷,应该适用的是合同类案件的相关规定。此种观点的理由如下:首先,房屋买卖合同具有买卖合同的性质,属于合同类纠纷,只是由于交易的标的物即房产属于不动产,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应当适用合同纠纷类案件的管辖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其次,根据《民诉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由于案件涉及到的不动产是物权转让原因关系方面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理应属于债权纠纷,不必适用民诉法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


    收听量:789 2018-09-12
  • 34″

    合同法关于合同诉讼时效

    盛新银律师

    盛新银律师

    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收听量:789 2018-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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