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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转租合同有无效力

更新时间: 2021-03-04 19: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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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语音内容:

转租合同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方和承租方中还维系着合同关系,但承租方因其合同未到期,或者其他客观原因而不能或不想继续履行合同,在此情况下承租方按原来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再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

根据《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此,如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则转租合同自始有效;如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而转租合同自始无效,同时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擅自转租合同有无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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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飞律师

马飞律师

四川剑州律师事务所

马飞律师,男,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四川剑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工作以来一直从事着法律实务工作,多年的执业生涯已积累了较强的实务经验,至今已成功办理多起诉讼案件,为企业与个人保驾护航,赢得权利、排除风险、避免损失,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专业造就卓越,成就价值。多年执业经历,千百次法庭对阵、商务谈判和纷争斡旋,己形成独特办案风格和特点:法理基础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办案作风顽强、理性,维权态度强硬、坚决,且方法科学,讲求谋略,求真务实,特别擅长处理复杂且具挑战性的法律事务。精于商务谈判和法庭辩论,思维敏捷,应变灵活,逻辑严谨,语言准确。熟知现行法律,深谙企业成败的奥妙,擅于合法地巧用法律计谋为企业运作进行战略和战术谋划,满足客户对法律服务的高层次、个性化需求。经济腾飞需市场有序,和谐社会要法治保证,为您当顾问,做参谋,保驾护航,寻公平,求正义,共创辉煌。主要擅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工伤赔偿、离婚继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案件。执业理念:忠于法律、诚于事实,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厚德明法、高效务实。执业宗旨:全心全意、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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