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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什么时候才生效

更新时间: 2021-03-15 15: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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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语音内容:

民间借贷合同区分订立合同的主体不同,生效的时间有所不同:

1、自然人(个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自实际提供借款之日起生效。

2、自然人与法人,或者法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内容协商一致(在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借款合同什么时候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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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因此借款合同丢失时,需要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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