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公证赠与的撤销有一定的时效性,如其中的法定撤销权,行使该权利的法定期限是在签订公证赠与合同的一年内,超过一年便不可行使该权利撤销赠与公证,如果家中父母与子女签订了赠与合同,发现子女并未尽好相应义务,则还能在签署合同的一年内进行撤销。
......赠与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意愿都一致才会成立,如果赠与人想赠与,但是受赠人并不想接受,那合同也是不成立的,这是一种无偿行为,也就是受赠人只要接受就好了,并不需要承担什么义务。
......原则上,公证合同不能撤销,但符合法律规定的事项的法律撤销可以撤销。赠与人有撤销权,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赠与。其目的是在满足法律要求之前给予赠与人和受赠人悔改的权利,使赠与人不致于产生情感冲动、轻率、鲁莽地同意不动产和其他贵重物品的价值不受法律约束和财产不利。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甲乙签订协议,约定甲将房屋赠予乙,甲承担乙的生养死葬义务。该合同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还是遗赠扶养协议这主要涉及到的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和遗赠扶养协议的判断问题,这在司法实践中及其容易混淆。二者的区别是: 1、附条件的赠予合同,条件的履行与否取决于赠与相对人的意愿,即使相对人不履行条件的内容,法律也不能强制执行,而从签订的那一刻起,抚养人就要承担被抚养人生养死葬义务,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2、在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中,条件的成就决定了赠与合同的效力,条件未成就前,赠与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的状态。而从签订之日起就发生法律效力。在本例中,甲与乙签订协议,约定甲将房屋赠予乙,甲承担乙的生养死葬义务。很明显,生养死葬的义务属于合同义务的一部分,并不是条件,所以该合同是遗赠扶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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