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十四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禁止违法生育、非法收养,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和病残婴儿。
......目前已经开放三孩政策,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以下是相关规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我国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对于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前,也就是2016年1月1日之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已经依法处理完成的应当维持处理决定。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国家是在2016年实行新的计生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位子女。 在此之前夫妻生育二孩子女,只要没有事先办理二孩准生证,就属于违反计生政策的超生,当事人需缴纳社会抚养费名义的罚款。 社会抚养费征收额度各地规定不一样,以当事人所在地区计生政策规定为准。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 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十三条 拒绝、阻碍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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