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不告知赠与物瑕疵致人损失要不要赔偿
更新时间: 2021-03-17 18:31:33
律师语音内容:
需要。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表面看来,赠与合同作为单务无偿合同,受赠人不承担任何法律义务,赠与人除依约给付赠与标的物外,原则上也不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同时,考虑到若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标的物存在瑕疵,将给受赠人带来较大的损失。为了使受赠人得到法律救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191条第2款规定:“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二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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