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开庭是否必须拿到户口本
更新时间: 2019-12-26 11:33:00
律师语音内容:
在诉讼离婚中,一般要求准备双方的户口本及复印件。但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方拒不交出户口本的情形,不过,对于诉讼离婚,户口本并不是必须,身份证和结婚证一样可以证明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
当然,有部分地区的法官可能会比较严格,那么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代替:
第一、申请补办户口本。自己本人可以去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补办手续;
第二、到户籍部门开户籍证明或者查询公安机关的人口信息。一般是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或者获取人口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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