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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后正常行车被他人追尾如何确定赔偿责任

更新时间: 2019-12-27 10: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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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语音内容:

醉驾,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论处。但除醉驾而外,并无其他违章行为,也就是说其醉驾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应当认定其承担交通事故损害的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应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醉驾后正常行车被他人追尾如何确定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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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驾与醉驾的区别主要为血液内酒精含量,血液内酒精含量超过20毫克/100毫升的,即构成酒驾,需要被处以行政处罚,一般为暂扣驾驶证并处罚款;而当血液内酒精含量超过80毫克/100毫升的,构成醉驾,需要被处以行政处罚及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一般为吊销驾驶证,并处罚款,刑事处罚一般为被判危险驾驶罪,处拘役

    在酒驾并且追尾他人的情况下,一般由追尾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并会根据血液内酒精浓度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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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银行账户管理办法》,银行账户一般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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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开户时必须要有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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