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和《公司法》当中与之相关的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罪、抽逃出资罪等也将随之取消。“罪名的成立是由于涉事企业侵犯了相关法律的客体,如今这个制度本身都不存在了,这些罪名也将随之消失。”
......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是根据不同类型的公司来确定的,对于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一般需要50万元,对于商标批发为主的公司一般为30万元,在当事人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公司时可以咨询办理。
......注册驾校注册资本是没有限制,目前我们国家已经取消了最低的注册资本的限制,这就意味着如果要想成立公司的话,那么就可以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度。并不需要实际的缴纳注册资本,日后缴纳可以。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按照新修订的《公司法》及相关条例,“注册资本”的登记管理已经从“实缴登记制”调整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说注册资本的实缴已经没有期限承诺限制,也没有认缴最低限额,也不再需要《验资报告》。 (一)不规定实缴时间,不代表可以不实缴 根 据《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第一款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由此可见股东仍有按照其约定实缴出资的义务。 (二)未实缴期间不代表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内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对外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 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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