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语音解答 > 诉讼仲裁律师语音解答 > 诉讼管辖律师语音解答 > 民法中的平等原则

民法中的平等原则

更新时间: 2021-02-26 14:32:47
00:00 1′43″

律师语音内容:

民法通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3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是我国民法将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作为其调整对象的必然表现。民法的平等原则集中反映了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本质特征,也是全部民事法律制度的基础。市场经济最本质的特征就体现在主体之间的平等性上。

平等原则最本质的内涵就是人格的平等,即形式平等、起点平等、机会平等(否则会影响其他方面的平等待遇)、同等情况同样对待。平等原则构建了市场经济的基础,在政治层面上也是最为根本的原则。正是在平等的基础上才能产生近现代社会的各项民主制度。现代法治社会以贯彻“平等原则”为特征,而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平等,必然要求具体体现为民法所确认的主体的平等地位和责任自负原则、造成损害应根据损益相当的准则进行赔偿的原则、对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平等保护的原则等,民法的这些原则都是平等原则的具体体现。

我国民法的平等原则的具体表现是:

1)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互不隶属,享有平等的法律人格;

2)具体法律关系中的平等。自由平等地协商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3)平等地受到保护。

民法典》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版权声明:对语音解答及内容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点赞+1 分享
相关律师语音解答
相关法律知识更多
  • 征地合同作废怎么处理


    征地合同作废处理步骤如下:一是明确作废原因,因可撤销情形(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导致的,当事人按规定时间(重大误解九十日,其他一年等)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若合同违反法规强制性规定则自始无效。二是合同作废后,依《民法典》返还财产,不能返还则折价补偿,有过错方赔偿损失。还要处理好征地后续事宜,如土地返还、费用退还等。

    ......
  • 集体土地企业如果拆迁如何补偿


    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补偿包含多方面:土地补偿针对合法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企业,按剩余使用年限评估;房屋及建筑物按重置成新价,依结构、面积等计算;设备搬迁分可移动与不可移动,补偿方式不同;停产停业损失根据前三年经营和停产期限确定;部分地区有搬迁奖励,按时搬迁可获。具体标准和方式依当地政策法规而定。

    ......
  • 城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多少


    城市土地征收补偿无统一标准,涉及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要综合多因素,且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也由省级制定,被征收人还有搬迁、临时安置等补偿,具体数额结合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可咨询当地自然资源部门。

    ......
解答律师
胡叶凤律师

胡叶凤律师

浙江泽大(平湖)律师事务所

青年先进律师,业务精湛,理论功底深厚且有较强的诉讼、仲裁经验,涉及民事、经济、刑事等不同领域,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等各个诉讼阶段。在许多领域为众多客户提供过良好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泛、持久、稳定的高端客户群,能够及时了解客户的不同需求,并把握中国的新立法动态,从而为客户提供更为及时和有效的法律服务。

最新精选解答 最新视频解答
猜你喜欢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