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要钱吗
更新时间: 2019-12-31 14:15:00
律师语音内容:
1.首先,法院根据诉讼财产额标的按比例收取诉讼费用,因为争议财产在一开始难以确定价格,您需要在立案时先暂估一个费用,建议您暂估20万以下,这样只需要缴纳几十元的诉讼费用,之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会确定争议财产价值,法官会要求双方补缴诉讼费用,在诉讼费用的数额和原被告起诉费用分配上,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财产案件受理费:
1万元以下 每件50元;
1万元—10万元 ×0.025-200元;
10万元—20万元 ×0.02+300元;
20万元—50万元 ×0.015+1300元;
50万元—100万元 ×0.01+3800元;
100万元—200万元 ×0.009+4800元;
200万元—500万元 ×0.008+6800元;
500万元—1000万元 ×0.007+11800元;
1000万元—2000万元 ×0.006+21800元;
2000万元以上 ×0.005+41800元
2.诉讼过程中,如果对争议财产价格无法达成合意,还会涉及一笔评估费用,例如对房产价格原被告各执一词,在法官的组织下也达不成一致意见,法院会要求双方竞价,拒绝竞价的,法官会要求原告或者被告申请评估,评估公司由法院随机摇取收费一般是根据财产标的额采取累进制比例收取。
3. 律师费用,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看是否需要聘请律师,律师费用各地、各所不一。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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