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关系的基本构成要件包括:劳动者提供的劳动为用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符合法定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并管理劳动者;劳动者接受管理并按约定提供有偿劳动。这些要素共同构成劳动关系的基础。
......劳动法律关系的基本构成要件包括:劳动者提供的劳动为用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符合法定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并管理劳动者;劳动者接受管理并按约定提供有偿劳动。这些要素共同构成劳动关系的基础。
......盗窃罪构成要素包括犯罪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即犯罪嫌疑人、被侵害公私财物、非法占有意图、秘密盗窃及金额或次数达标准。《刑法》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达一定标准等构成盗窃罪。依情节轻重,可判三年以下徒刑等并处罚金,金额巨大等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及罚金,特别巨大等判十年以上徒刑甚至无期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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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把我的讲义复制给你。 法律关系,指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人们根据法律规定而结成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任何一个法律关系都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组成。
(一)法律关系主体 法律关系的主体即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在我国,根据各种法律的规定,能够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以下几类:
1、公民(自然人)
2、机构和组织(法人);
3、国家。
(二)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三)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 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物;
2、人身;
3、精神产品(智力成果、非物质财富);
4、行为。以上回答希望您能满意并予以采纳。
您好,针对您的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
一、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民事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的人。在我国,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和国家等。近代民法以来,自然人成为民事主体,通常认为除了其作为自然人外,不需要任何额外的条件。但社会组织要成为民事主体,必须由法律赋予其主体资格。此类主体人格的确定,应依据以下条件:其
一,具备法律人格者应有自身的性;其
二,赋予主体法律人格,必须对第三人有益无害;其
三,赋予主体的法律人格,对其内部成员应利多弊少。民事法律关系作为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总是要有双方或多方主体参加。民事法律关系的每一方主体可以是单一的,也可以是多数的。例如,在债权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每一方都既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几个人。在相对法律关系中,每一方主体都是特定的;在绝对法律关系中,承担义务的一方是不特定的。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大多数民一法律关系并不是由某种单一的关系组成,而是一个由各种法律上的联系组成的综合体。它是一个整体,是一种结构。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主要包括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可以行使的权力、负担的义务以及受到的其他法律拘束等。其中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核心要素。民事权利,是经由民法规范或判决类型化的自由,基于这种自由,民事主体或者可以保障自己的利益,或者可以获得法律上的利益。它具体包括:
(1)免受他人侵扰的自由;
(2)作出自主决定的或向他人提出积极主张的自由;
(3)这种自由是有保障的自由,法律不但保障这种自由的实现,而且一旦这种自由受到侵犯,民事主体有权请求国家发动公权力予以保护。民事义务,是法律上拘束的类型化,这种法律上的拘束,可以基于规定或者当事人的意志产生,通常是要求民事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守行为,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权利的实现。在法律关系中,民事义务通常表现为不为一定行为,以免侵扰相对人的自由。在相对法律关系,尤其是债的关系中,民事义务的类型比较丰富。以买卖合同为例,当事人通常需要负担以下类型的民事义务。民事主体受到的其他法律拘束,让要存在于一方当事人享有形成权的情形。例如在同关系中,当事人一方取得解除合同的权利,对方当事人即会受到相应法律拘束。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如是没有具体的对象,就将成为无法落实、毫无意义的东西。
犯罪现场 犯罪现场crimescee 犯罪分子作案的地点和遗留有犯罪痕迹、犯罪物品的场所。 犯罪现场有多种分类。根据现场有无破坏,可分为原始现场和变动现场。前者指侦查人员到达时没有遭到改变和破坏的现场。它能真实、客观地反映犯罪分子作案的过程、手段以及其他有关情况,便于发现和提取犯罪遗留的痕迹、物证,有利于正确分析案情。后者指侦查人员到达时已发生部分或全部改变的现场。发生变化的原因可能是刮风、下雨等自然现象,也可能是人为的因素。现场的改变会给侦查工作带来不便。根据现场有无伪装,分为真实现场和伪装现场。 前者指犯罪分子作案时未加以掩饰和伪造的现场。它能直接反映犯罪分子的犯罪动机、目的和犯罪过程,准确地收集物证,判断案情。后者指犯罪分子作案时,对其犯罪行为和目的故意加以掩饰的现场。它会给侦查工作增加一定的困难。 此外,当一起案件有几个现场时,按照犯罪分子活动的先后顺序,分为
第一现场、
第二现场,甚至
第三、
第四现场。根据案件性质又可分为现场、盗窃现场、现场等。 一旦发现犯罪现场,应立即采取现场保护措施,保持案件发生或发现时的原始状态,使犯罪痕迹、物证免遭破坏,以利进行现场勘查。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犯罪现场。而基层的公安保卫人员和治安保卫人员负有保护现场的职责。具体保护措施是:划定保护范围,布置警戒,维持秩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保护区,对露天现场的尸体、罪犯遗留的足迹和其他物证加以覆盖,防止日晒雨淋;急救人命,排除险情,扭送和追缉人犯;访问事主、发现人和现场周围群众,了解案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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