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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若无效,挂靠方和被挂靠企业将失去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增加回收不确定性。双方共同参与工程时需对质量、工期、事故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挂靠方拖欠货款或工资,被挂靠企业也需连带清偿。被挂靠企业还需承担挂靠方签署合同引发的债务,并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向实际施工人承担法律责任。政府可没收挂靠收益并处罚违法行为,严重者可能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
#建设工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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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争议时,应遵循不动产纠纷的法律规定确定管辖权。涉及不动产的诉讼应提交给不动产所在地法院审理。已完成登记的,按登记簿记录的地点审理;未登记的,按实际地点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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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期限为六个月,自实际竣工或约定竣工日期起算;合同解除则从解除之日起算。逾期未行使视为放弃,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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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业主提供的建材、构配件、设备等不符合国家强制规范或无法履行助益义务,或承包方在收到催告后无法施工并未履行义务,承包方有权终止合同。但无论合同是否解除,如工程已完工且质量达标,业主需按约支付款项;质量不达标则按法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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