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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律师-冯玉梅律师
    四川希正律师事务所 沿滩区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区汇南路紫荆城邦
    5.0
    帮助人数:19
    #律师标签: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89-9009-8989
    更多> #律师简介:冯玉梅律师,四川希正律师事务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擅长于公司法律顾问业务、涉及劳动法相关纠纷案件、股权设计、公司治理等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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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律师-朱永强律师
    四川博胜律师事务所 1
    5.0
    帮助人数:32
    189-9008-6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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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律师-刘晓军律师
    四川军和伟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富顺县北湖南路164号(富顺县人民法院斜对面)
    0.0
    帮助人数:19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39-9003-0095
    更多> #律师简介:四川军和伟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等专业,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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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律师-童博律师
    四川瀛宽律师事务所 荣县旭阳镇南门车站三楼
    5.0

    来自14人评价

    帮助人数:844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38-9005-1598
    更多> #律师简介:童博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从最基础的法院、仲裁委书记员、律师助理、专职律师至今从事法律工作10年以上,始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座右铭,对待自己的当事人,童博律师用心负责,自贡市律师协会民商专委委员。除在诉讼传统业务方面非常精通,在金融保险、交通事故纠纷、建设工程领域、刑事辩护、破产清算管理方面有突破性思维及典型成功案例,常年为多家企业、金融、保险公司、建设工程、房地产公司、物流公司,政府部门等提供法律服务,构建立体性的法律顾问概念,具有非诉方面丰富的法学理论底蕴和实践经验。童博律师,成为你身边懂法的朋友,在不断学习中不辱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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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律师-李兆君律师
    四川贡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广华路119号
    5.0

    来自11人评价

    帮助人数:147
    #律师标签: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53-8828-4864
    更多> #律师简介:李兆君律师,女,汉族,1982年11月出生,四川理工学院管理学学士,四川理工学院优秀大学毕业生,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自贡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四川贡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所优秀律师。进入律师行业前,曾任职于国内500强之一的企业,从事管理工作,具备企业风控合规经验。2011年,取得律师职业资格证书起至今,从事法律行业近8年。执业领域: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包括建设工程、股权转让、保险、住贷、买卖、承揽、租赁等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争议,婚姻继承,同居关系析产纠纷等);刑事辩护与代理。执业后,担任自贡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自贡某重型有限公司、自贡某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并以严谨、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专业、高效的工作方式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所承办的大量案件均获得委托人的一致好评,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部分诉讼与仲裁工作案例:1、某建筑公司合同纠纷(追回工程余款2000多万元);2、郑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合同无效,委托人郑某无需履行合同义务);3、某公司与周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一审、发回重审二审,委托人最终不承担任何责任,胜诉);4、张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5、孙某医疗损害责任纠纷;6、贺某工伤保险待遇纠纷;7、罗某离婚纠纷;8、邹某同居关系析产纠纷;9、何某强奸罪(辩护意见部分采纳,从轻处罚);10、邓某盗窃罪(辩护意见全部采纳,从轻处罚);11、黄某交通肇事罪(辩护意见全部采纳,缓刑);12、陈某故意伤害罪(辩护意见部分采纳,缓刑);13、陈某聚众斗殴罪(辩护意见部分采纳,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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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生效时点为上诉期届满后。被告人或被害人如对一审判决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诉。上诉期届满后,附带民事诉讼正式生效,被害人可寻求物质损失赔偿。第一审刑事部分判决也需上诉期届满后生效,因此需在上诉期届满后确定附带民事诉讼的生效时间。 #刑事辩护 1099次阅读
  • 民间纷争引发的刑事案件,常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处理,属刑事自诉案件。参与者有自由选择权,决定是否对罪行提起刑事及民事诉讼。在特定情况下,受害者因被告犯罪行为受损,有权在刑法诉讼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辩护 930次阅读
  • 若非法经营罪主体已故,刑事责任不再追究,但民事损害仍可依法追究。若国家机关已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得知嫌疑人死亡,诉讼继续,被告换为合法继承人。若生前未提起,则启动普通民事诉讼。民事赔偿限于责任人合法遗产。 #刑事辩护 1374次阅读
  • 根据我国最新的刑法诉讼实施指南,被害人因人身或财产受犯罪侵害可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也有此权利。但精神赔偿请求,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受害人有权以故意伤害罪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辩护 1376次阅读
  • 在法律上,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不能互相代替。即使犯罪者已承担刑事责任,若给受害者造成物质和精神损失,受害者仍有权寻求经济赔偿。但受害者不能直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只有在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害时才能提起。否则,应通过民事诉讼程序维权。 #刑事辩护 995次阅读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受理:受害者寻求精神赔偿、非法占有财产需依法追缴、公务员职务犯罪未涉及附民诉讼、同案犯逃逸、和解并履行完毕后再次诉求、不符合立案条件、侦查阶段和解后重提、自诉人撤诉后对其他侵权人另行自诉。 #刑事辩护 1104次阅读
  • 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有权申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但此限于对被告人犯罪行为直接导致的实物财产损失,不含精神损害。如需精神赔偿,需在刑事诉讼结束后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寻求。 #刑事辩护 907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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