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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庐江县建设工程纠纷律师-张江生律师
    安徽尚蓝律师事务所 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城东大道与内环东路交叉佳源东方都市口S4-101、233、234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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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标签: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80-1959-6345
    更多> #律师简介:2010年9月至2014年7月在安庆师范大学就读法学专业,在校期间每年获得三好学生称号及奖学金,擅长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工伤、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领域,在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顺利为当事人争取到26万元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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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建筑领域,发包单位和承建单位有明显区别。发包单位指有资格发包工程并支付价款的单位,如建设单位、业主或项目法人。而承建单位指被发包方接纳,具备施工资格的单位,包括施工单位、施工企业和施工人员等。两者虽有联系,但职责不同。 #建设工程纠纷 892次阅读
  •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指承包人在承建工程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适用于各类可支付或拍卖的建设工程。此权利仅限于施工合同中的承包方,且仅针对其承揽的建筑工程和未付清的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纠纷 944次阅读
  • 超资质承揽工程指承包方承接超过其法定资质等级的工程项目。我国将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各等级对应不同的工程承包范围。资质等级越高,可承接的工程范围和难度越大。违规承揽工程将受到法律制裁。 #建设工程纠纷 1432次阅读
  • 总公司中标后交由分公司施工,不构成转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转包指承包商将全部工程转让给第三方。分公司虽非独立法人,但其施工活动属总公司内部运作,不符合转包定义,即两个独立法人间的成建制转让。 #建设工程纠纷 1146次阅读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一般不可更改。招标单位与中标公司已签约并执行。若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希望修改合约主体为甲方和丙方,尽管法律允许变更,但需未参与方书面同意。 #建设工程纠纷 1256次阅读
  • 政府财政不足使国企垫资施工属违法行为。垫资施工指政府不需预付或按进度支付款项,由建筑企业先行垫付,竣工验收后再偿还。政府投资条例禁止垫资建设,违者将承担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纠纷 866次阅读
  • 招标过程中未公开评分标准不合法也不合理。按照招标法规,无论是邀请招标还是公开招标,都应公开展示整个招投标环节,包括发布招标文件、列明技术评分项及其评分准则和分值。未遵守此规定,投标人有权依法举报违规行为。 #建设工程纠纷 841次阅读
  • 公开招标的时间安排是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维持二十个自然日,供投标方提交投标文件。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公示期限不得低于此限定时间。从招标到开标,需确保充足的时间供投标方准备和提交文件。 #建设工程纠纷 1080次阅读
  • 代理方: 被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详细案情>

  • 代理方: 原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原告安徽某建设公司(承包人)与被告合肥某建筑安装公司(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包某分包工程,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双方形成工程决算单(被告盖项目部章),后被告未按决算单支付工程款。因原告现有证据存在瑕疵,不能充分反映工程结算情况,且被告抗辩已通过向原告承包的另一个工程支付款项履行了本案的付款义务,并当庭提交大量证据,本代理律师当庭迅速浏览材料,洞察了对方混淆案件事实的意图,向法官陈述本案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及履行情况,使本案的工程款本息均得到支持。 详细案情>

  • 代理方: 原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本案被告四川某公司发包的某水电劳务分包项目,由本案原告界首某公司中标,随后被告向原告出具中标通知书,原告进场施工后,由于被告原因导致后续施工项目无法继续进展,原告被迫撤场,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在本案未签订正式分包施工合同,关键证据无原件的情况下,本代理律师通过研究现有证据,和承办法官、评估鉴定机构充分沟通,让原告最终获赔20万,评估费用也得到法院支持。 详细案情>

  • 代理方: 原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委托人前期一直没法决定是否起诉,从接触到委托近半年时间,决定起诉后,2个多月时间判决结案,拿到欠款,结果非常满意。 详细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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