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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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包健律师,北京市观远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事务部负责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益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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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档案
律所
北京市观远律师事务所
职位
高级合伙人
执业证号
11101201610467512
服务地区
朝阳区、北京、河北
联系电话
13261821119
邮箱
baolawyer777@163.com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东座20层
律师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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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类型:
全部
刑事辩护(12)
房产纠纷(4)
合同事务(2)
债权债务(2)
建设工程纠纷(1)
行政类(1)
办案法院:
全部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5)
永清县人民法院(3)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
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1)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1)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1)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1)
霸州市人民法院(1)
香河县人民法院(1)
河北省固安县人民法院(1)
大城县人民法院(1)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1)
少刑
张XX诈骗一案
代理方:
被告人
结果:
少刑
我的价值:
本律师作为张XX的辩护人。依法为张XX进行了辩护。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辩护人建议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判决张XX犯诈骗罪,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少刑
王XX非法出售发票、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一案
代理方:
被告人
结果:
少刑
我的价值:
本律师作为王XX的辩护人依法为王XX进行了辩护。法院经审理,认定王XX着手实施犯罪后,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判决王XX犯非法出售发票罪,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犯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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