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 > 找律师 > 江西律师 > 吉安律师 > 吉安县律师 > 吉安县合同事务律师
  • 吉安县合同事务律师-刘涛律师
    刘涛律师 推荐
    江西井冈律师事务所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青原大道271号3楼
    5.0
    帮助人数:3746
    #律师标签:有团队,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52-7006-3616
    更多> #律师简介:刘涛律师,男,大学本科学历。江西井冈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系江西省律师协会会员。执业期间主攻婚姻家事纠纷、合同纠纷以及公司法纠纷。至今办理了离婚案件百余起,诉讼案件近300件,并担任数家公司法律顾问,有着丰富的诉讼、非诉经验,代理案件效果好,并获得委托人的一致好评。在办案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并共情当事人自身需求,始终坚持“服务客户、依法维权”,踏实做好一名青年律师。
    咨询律师
其他人都在看:
吉安律师 吉安县律师 吉安县合同事务律师
  • 家长将拆迁款全转给独生女,视为赠与;日常生活中的资金转账给子女,通常视为无偿赠与。但若涉及借贷关系,转账不被视为赠予。赠与合同是自愿将财产无代价给予并接受的法律协议。 #合同事务 959次阅读
  • 刻章业务需法人亲签的两份申请文件,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或受托人),授权委托书(如代办)。所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更换印章则需原印章。所有操作必须先备案,严禁私自刻章,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合同事务 1333次阅读
  • 在代理关系中,从法律层面上讲,通常情况下代理人不得再次委任他人代为行使其代理权。原因在于,转委托仅能在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建立起充分互信的基础之上才能实现,因此代理人理应亲力亲为地履行代理职责。然而,法律亦明确规定,在满足特定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由复代理人代表被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 #合同事务 1154次阅读
  • 当合同明确约定了违约金和定金,违约方将按约定选择适用;无明确规定的,违约方需承担履行义务、补救损失和实际经济损失赔偿的责任。损失赔偿应等于违约行为导致的实际损失加合同可能的潜在收益。 #合同事务 1446次阅读
  • 在法律体系中,契约中的欺诈行为被认为是无效的。当一方通过欺诈等不正当方式强制另一方违背其真实意愿签订合同时,受到欺诈的一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在履行合同时申请撤销该项协议。倘若双方能够就此事达成共识,可通过协商来解除合同;若协商无法解决问题,则可以向相应的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请求。 #合同事务 1381次阅读
  • 合同如损害第三人权益,需具体情况分析。恶意串通导致的无效合同,需归还受害者的财产;非恶意一方不知情下的损害,由恶意方担责。第三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偿。 #合同事务 1109次阅读
  • 倘若遗失了押金收据,可采取以下措施予以妥善解决:首先应积极与收取押金的一方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若双方达成共识,则可顺利地退还相应押金;若未能在协商过程中取得一致意见,建议您尽快收集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已实际支付了押金,随后便可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这样做不仅有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问题的及时解决。 #合同事务 1500次阅读
  • 关于酒店违约的补偿规范:在酒店存在违约行为时,他们有义务对合同进行进一步履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者对受害者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而针对受害方遭受的损失,他们有权基于损失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从修理、重新制造、更换商品或服务、退还货物、降低售价或是减少报酬等多个方面,合理地选择向酒店提出索赔要求。 #合同事务 1196次阅读
  • 代理方: 原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一、作为律师,我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信息迅速判断出能起诉一个被告还是能起诉多个被告,以便能够更好的保障当事人的债权能够实现;二、作为律师,我凭借律师手续去市场监督管理局调阅复制乙公司的股东信息,以便明确被告信息让法院立案接受案件;三、我根据对公司法第63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东人格混同举证责任倒置的熟练理解,进行了有效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四、我还查找了同地区法院大量的类似案例并提供给法院作为参考,以确保案件的质量结果。 详细案情>

  • 代理方: 被告 结果: 维持原判
    我的价值:原告的诉求,涉及到的费用,公司虽然收取了垃圾清运费、物业费、装修押金,但也是替物业公司代收,并非上述费用的享有者,不应当由其退还。同时陈某某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其交纳了团购费给吉安市某某实业有限公司。如果二审法院判决支持,而判决又是终审判决,事实上侵害了吉安市某某实业有限公司享有二审程序的权利。 详细案情>

  • 代理方: 上诉人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一审请求法院未支持,重新梳理案件证据,找到新的录音证据,形成证据链,证实欠款为事实 详细案情>

  • 代理方: 原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原、被告相识多年,原告从2016年7月起就开始陆续向被告提供木胶板。在2018年7月30日被告向原告结算共欠原告货款51450元。虽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以没有钱为由拒绝付款,现原告起诉至法院。 详细案情>

  • 律师信息完善
    108项真实律师信息,助力律师筛选
  • 亲办案例丰富
    律师亲办案例一键查询,放心靠谱
  • 平台服务数据齐全
    服务信息数据化呈现,律师服务一目了然
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