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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宅基地审批后两年内未施工,或未按约完成“建新拆旧”,或欺诈取得宅基地权,或非法转售,或已搬至新居,村集体可依法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村集体可选择重新分配给急需的村民或归还林地等方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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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证据和事实,向职能部门提出问题。若宅基地被他人建房占据但缺乏证据,可能难以索回。根据法规,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并持有土地证书者,若非法占地,县级以上土地部门有权责令退还;长期闲置荒废的宅基地,地方政府有权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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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集体所有的不动产,使用权归农夫。我国土地权益分国家和集体两类,宅基地属后者。村民常误认为宅基地归其所有,但法律规定宅基地仅供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用于自住房建设,遵循“一户一地”原则。经济发达地区,宅基地用途已变,出现楼房租赁、非法买卖和非村集体成员持有多块宅基地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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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后,宅基地继承问题需注意。若户主健在,“农转非”子女仍可继承宅基地和承包地。实践中,子女需将非农户籍转回农村,与户主同登户口簿,方可办理过户手续,享受村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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