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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严格规定如下:一级标准每月每平方米1.00元,二级0.75元,三级0.50元,四级0.35元。费用根据物业级别和服务内容而定,确保业主享受与收费相匹配的服务质量。收费标准公开透明,保障业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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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本小区业主不得擅自将住宅转为商用。若有意变更,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物业规范,并获得所有相关业主的一致同意。请业主共同遵守,维护小区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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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物业费用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业主未按时支付物业费用,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若业主拒不支付,物业公司可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若业主以未享受服务为由抗辩,法院不予支持。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缴物业费视为违约,需承担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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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应负责保障住户财产安全。若发生如门锁被破坏等安全事故,需先评估物业公司在安全防护方面的疏漏,并据此承担相应赔偿和补救责任。业户已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有义务确保住户安全。因此,物业公司应对此事件负责并采取措施弥补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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