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 > 找律师 > 青海律师 > 西宁律师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律师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公司上市律师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公司上市律师-李凤鸣律师
    青海西羌律师事务所 西宁
    0.0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86-9729-9856
    咨询律师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公司上市律师-颉世君律师
    青海泰宏律师事务所 青海省西宁市力盟商业街101大厦15楼
    5.0

    来自58人评价

    帮助人数:88
    #律师标签: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86-0978-5252
    更多> #律师简介:颉世君律师-青海泰宏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企业合规师,此前长期从事房地产企业的法律服务工作,拥有超十年的房地产企业法务工作经验。业务范围:各类民商事、刑事诉讼,非诉讼案件;尤其专注于企业的合规化管理以及风险防控常态化运作,擅长公司合规管理,公司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企业风险评估,合同风险管控,民商事诉讼等。
    咨询律师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公司上市律师-尹俊律师
    青海诚嘉律师事务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53号紫薇丽都临街商铺5楼
    5.0

    来自14人评价

    帮助人数:191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30-1294-3558
    更多> #律师简介:尹俊律师:青岛大学法学学士【主要职务及荣誉任职】第十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委员会委员丶第十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委员会委员丶西宁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丶西宁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擅长处理大型国有企业法律服务业务、合同和招投标业务,对公司的设立、变更和运营及公司的企业管理和并购重组、合同和招投标法律服务等业务有着丰富的经验与扎实的法学基础。曾长期担任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公司、青海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律师。曾主办或参与主办青海省绿色发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青海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收购项目等并购重组类项目。
    咨询律师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公司上市律师-张律师团队律师
    青海河湟律师事务所 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湟源路99号
    5.0

    来自48人评价

    帮助人数:1898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90-0978-6109
    更多> #律师简介:张惠娟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院,后开始从事专职律师,长期从事法律事务,在诸多法律领域积累了极其丰富的实践经验,尤其在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辩护领域均有突出表现。
    咨询律师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公司上市律师-薛亮律师
    北京大成(西宁)律师事务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
    5.0
    帮助人数:290
    #律师标签: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专利代理经历
    186-0978-8339
    更多> #律师简介:薛亮律师,德国帕绍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西宁市律师协会财税金融专业委员会委员。主要为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提供诉讼仲裁、股权收购与资产收购、债权债务重组、并购税务筹划、增资扩股、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制、公司合并和分立、公司解散和清算等领域的专项法律服务,行业涉及矿业资源、房产建筑、电力能源、旅游文化等各领域。
    咨询律师
其他人都在看:
西宁律师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律师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公司上市律师
  • 公司在中小板上市需满足:近三年净利润超3000万,经营现金流净额或营收累计达标;发行前股本不少于3000万;无形资产占比不超20%;无未弥补亏损;合规纳税;近三年业务、高管及实控人稳定;高管不在关联公司兼职领薪,财务员工不兼职。 #公司经营 832次阅读
  • 公司上市需满足条件:公开发行股票、股本金达五千万元以上、运营三年以上且持续盈利、公众投资者不少于千人且公众股占比超25%、近三年无重大违法。上市步骤:制定初步计划与方案、律师协助治理与法务准备、会计师整理财务、券商培训与推荐、提交法律文件至证监会审批。 #公司经营 949次阅读
  • 公司上市需满足多项条件:首先,必须是合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次,运营历史需三年以上;再次,过去三年中主营业务、CEO及高层管理团队不得大幅变动,实际控制人不得变更;最后,还需满足其他相关条件。 #公司经营 1261次阅读
  • 上市公司增发股票需满足多项规定及条件。首先,前次发行股票需全部募足;其次,公司近三年及未来需持续盈利;同时,新股募集资金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后,还需满足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附加条件。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市场公平、透明,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公司经营 1044次阅读
  • 我国法规明确了企业发行证券的合规性,上市公司和具股票公开转让资质的公众公司可发行含特殊条款的转债,如认股权或转换股票,以满足不同投资者需求。股东可发行含股票交换条款的债券以增强风险承受力。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可发行含减记条款的债券以保护债权人权益。 #公司经营 1476次阅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可能因以下情况被强制退市:股东大会决议终止股票交易并停止交易所活动。公司发起全额或部分股票收购,导致总股本或股权分配变化,不再符合上市条件。股东大会决议转移股票交易至其他场所。公司因合并丧失独立法人地位并被注销。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 #公司经营 1485次阅读
  • 企业上市前发现灰色收入将面临严重后果:可能触发更恶劣的违规行为,上市审核受阻,上市后可能遭工商重罚甚至吊销证书,银行账户资金风险大。债权人可申请财产查封。因此,必须立即停止并寻求专业咨询,与监管机构合作,提供合规资料,强化企业治理和内部管理,避免内幕交易,以确保上市进程顺利。 #公司经营 1156次阅读
  • 律师信息完善
    108项真实律师信息,助力律师筛选
  • 亲办案例丰富
    律师亲办案例一键查询,放心靠谱
  • 平台服务数据齐全
    服务信息数据化呈现,律师服务一目了然
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