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XX与嘉兴市秀洲区某羊毛衫加工场存在加工合同关系。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被告将原告提供的羊毛衫配件加工成成衣。经核对,原告多支付了16,635元加工费给被告,被告为此出具《欠条》,明确欠款金额和事由。双方曾口头约定,若后续继续交易,该笔款项从原告应支付的加工费中扣除。然而,此后被告再未与原告有交易往来,也未返还该款项,原告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原告委托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的俞国锋律师提起诉讼。
俞国锋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他深耕于民商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0余件,尤其专精于债权债务纠纷案件。在接手此案后,他深知债权债务纠纷中证据的重要性,立即全面梳理案件证据。本案的核心证据是被告亲笔出具的《欠条》,其上明确载明了欠款金额和事由,事实清晰、证据确凿。
面对被告失联的情况,俞国锋律师迅速制定策略。他以《欠条》为核心证据,向法庭提交原件,证明被告确认欠款16,635元的事实,并说明双方曾口头约定后续交易时抵扣,但被告此后未再与原告发生任何交易,抵扣条件未成就,被告应当返还该笔款项。同时,因被告无法以常规方式送达,俞律师向法院申请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确保诉讼程序能够正常推进。此外,俞律师在诉请中明确要求被告支付自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3.45%计算的利息损失,以弥补客户资金占用的损失,还主张因被告失联导致需公告送达产生的400元公告费由被告负担,减轻客户维权成本。
庭审中,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俞国锋律师充分利用这一程序优势,向法庭清晰陈述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俞国锋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预支的加工费16,635元并支付利息损失,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均由被告负担,原告获得全面胜诉。
俞国锋律师凭借专业的办案能力和对债权债务纠纷行业规则、证据特点、裁判口径的深入理解,成功为原告追回款项。他曾被评为“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2024年还荣获桐乡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桐乡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其撰写的论文也多次在嘉兴市律师协会评选中获奖,这些荣誉正是对他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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