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揽合同纠纷起争端
嘉兴XX公司与昆山市XX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已生效,然昆山市XX公司未自觉履行义务,嘉兴XX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法院采取系列动作,向被执行人发通知等,要求其履行并报告财产情况,可该公司逾期未履行且未报告,也未按传票要求接受调查。
.二、执行过程多番探寻
执行中,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查询,查封其名下车辆但未实际扣押,暂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又委托其注册地法院调查,仍未找到财产线索。鉴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又不申报财产,法院对其采取纳入失信名单和限制消费等执行措施,并将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无异议。
三、案件之外积累经验
此案虽未完全实现执行标的,但整个过程让胡多兵律师积累了丰富的债权债务纠纷执行经验。他深知在这类案件中,要充分利用各种法律手段,不放过任何可能的财产线索,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也让他在后续处理类似案件时,能更精准、更高效地应对各种复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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