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三人撤销之诉里被告要列为共同被告吗
第三人撤销之诉中被告列法需依情况而定。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当事人列为被告,但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没有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列为第三人。
若多个当事人在原诉中有不同地位和责任,并非都列为共同被告。比如原诉中承担责任的当事人应列为被告,而无责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则列为第三人,不列为共同被告。
第三人撤销之诉目的是保障第三人合法权益,在列被告时需精准界定原诉当事人责任与地位,按法律规定和具体案情确定被告,以确保诉讼程序合法公正。
二、第三人撤销之诉法定行使期间是多长
第三人撤销之诉法定行使期间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该期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若第三人未在该六个月内提起诉讼,其撤销权消灭。法院在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后,经审理,若请求成立,应改变或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所以第三人若发现自身权益因已生效裁判文书受损,需及时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第三人撤销之诉多久内立案才算有效
法院对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立案审查期限为三十日。第三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可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法院在收到起诉状等材料后,会在三十日内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三十日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在三十日内裁定不予受理。需注意,这里的三十日是法院审查决定是否立案的期限,而非立案后审结案件的期限。
当探讨第三人撤销之诉里被告要列为共同被告吗这一问题时,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在第三人撤销之诉中,除了被告是否列为共同被告,还涉及到第三人的主体资格认定以及诉讼时效问题。第三人需符合法定条件才能提起该诉讼,并且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若错过这个时间,可能会丧失胜诉权。如果你对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被告列法、主体资格认定以及诉讼时效等方面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