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决书和录音哪个有用一点
判决书和录音谁更管用不能一概而论,得看具体情形。
判决书属于书证,证明力较高。生效判决对事实和法律适用有既定效力,没经法定程序撤销,其认定的内容一般会被认可。
录音作为视听资料,同样是合法证据。只要来源、内容没问题且关联性强,就能当定案依据。不过它有被剪辑篡改风险,要经质证审查。
围绕生效判决内容的案件,判决书证明力通常更强;要是录音能直接证关键事实且真实,证明力也不小。证明作用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二、判决书与录音在法律证据上谁更有效
一般而言,已生效的判决书证明力高于录音。
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案件审理终结后作出的裁判文书,具有既判力和权威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基本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
而录音属于视听资料证据。其证明力受多种因素影响,比如录音的合法性、完整性、关联性等。若录音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或存在剪辑、篡改等情况,就可能不被法院采纳。
不过,如果有新证据能推翻判决书所认定的事实,那么判决书所确认内容的证明力也会受到影响。但总体来说,通常生效判决书证明力更强。
三、判决书与录音在法律证明力上谁更优
一般情况下,判决书的证明力优于录音。
判决书是人民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对案件实体问题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它是经过法定程序,由司法机关依据证据规则审查认定事实后作出的,具有较强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而录音属于视听资料证据。录音证据的证明力存在一定局限性,其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需经过严格审查。比如要审查录音是否在合法手段下取得,是否存在剪辑篡改等情况。若存在疑点且无法排除,其证明力会大打折扣。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所以通常判决书证明力更优。
当探讨判决书和录音有用一点这个话题时,除了其本身的证明效力外,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了解。判决书一旦生效,具有强制执行力,若一方不履行判决内容,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而录音在作为证据时,要注意其合法性,比如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此外,当二者同时作为证据使用时,如何相互印证、增强证明力也是关键。若在实际运用判决书和录音的过程中,你对证据的收集、效力认定、执行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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