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 > 找律师 > 辽宁律师 > 沈阳律师 > 新民市律师 > 新民市取保候审律师
  • 新民市取保候审律师-陈晓庆律师
    辽宁以斯律师事务所 沈阳
    5.0

    来自27人评价

    帮助人数:1478
    132-0400-5087
    更多> #律师简介:陈晓庆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2101202111345750毕业于新西兰南方理工学院,精通日、英双语。主要执业领域为民商事诉讼、刑事诉讼。法律文字功底深厚,作风严谨,头脑冷静,思维缜密,有敏锐的洞察力,有着扎实的法学理论及实务功底。
    咨询律师
  • 新民市取保候审律师-申一律师
    辽宁宣政律师事务所 沈河区市府恒隆广场办公楼1座3311-3313、3315
    5.0
    帮助人数:25
    #律师标签: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86-4047-0589
    更多> #律师简介:申一律师,辽宁宣政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吉林大学法学学士,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及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法律服务包括诉讼、非诉专项业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等,特别是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类型案件。具有丰富的调查取证、谈判、庭审等方面的执业经验,秉承“普惠、高效、专业”的办案理念,在案件实践中为委托人避免和挽回了大量不必要的损失,化解了许多风险,解决了大量纠纷,受到广泛好评。主要擅长领域:1、刑事案件代理、合同事务案件代理、建设工程、债权债务纠纷;诉讼与仲裁:包括调查取证、分析案情、指导诉讼、代理诉讼、代写起诉状、代为参加庭审、代为调解等诸多事项;2、担任单位和自然人的常年顾问,包括各类争议案件的诉讼、调解、仲裁、执行、企业合规等等。3、非诉类事务:法律审查、拟订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调查、代办境内外法律事务、进行法律培训等等。
    咨询律师
  • 新民市取保候审律师-王春龙律师
    辽宁京玉律师事务所 沈阳市浑南区沈营大街38号锦园别墅9-1
    5.0
    帮助人数:3000
    #律师标签:主任律师,有政治职务,有顾问单位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51-4202-0568
    更多> #律师简介:个人简介:王春龙男辽宁京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党员,执业证号:12101200310327360。2002年通过国家首次司法考试。2003年5月执业于律师事务所。20年的执业经历,办理了大量的刑事和民事案件,积聚了丰富执业经验和深厚的法学理论,担任多家公司、企业法律顾问,在刑事辩护中成功办理过无罪、改变罪名定性等成功案例,在民事案件等领域中,圴有经典案例。在执业过程中始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之理念,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办理委托案件,尽最大努力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咨询律师
  • 新民市取保候审律师-郎宇律师
    辽宁奉易律师事务所 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光达大厦C座2032
    5.0

    来自34人评价

    帮助人数:924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56-4032-5772
    更多> #律师简介:郎宇,辽宁明格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领域,合同纠纷,执行异议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沈阳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发展专门委员会委员、沈阳市律师协会企业顾问委员会委员
    咨询律师
  • 新民市取保候审律师-戴志尧律师
    辽宁润邦律师事务所 铁西区兴华北街25-1号3门
    5.0

    来自17人评价

    帮助人数:719
    188-0400-5209
    更多> #律师简介:戴志尧律师,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具有良好的理论功底,工作认真负责,为人稳重。从事律师工作以来,恪守职业道德,诚实信用。目前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金融保险、刑事辩护案件。法乃公器,民为邦本。律师是法律的践行者,有责任、有义务维护法律的尊严。敬畏法律,善用法律,以合法、有效的法律手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每一位当事人放心、满意!
    咨询律师
  • 新民市取保候审律师-张伟宏律师
    辽宁化腾律师事务所 和平区南京南街1甲号16层13号
    0.0
    帮助人数:64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85-0400-5368
    更多> #律师简介:张伟宏律师,沈阳本地人,团队聚集硕士以上学历专业顶尖律师,胜诉率极高,竭诚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张伟宏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并取得《专业人才技能证书》《职业技能培训证书》,是一位综合性法律人才,他从事法律工作40余年,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各类合同纠纷、疑难执行案件、终本执行案件、婚姻、继承纠纷、各类劳动争议案件、损害赔偿、工伤事故认定索赔、债务纠纷等。
    咨询律师
  • 新民市取保候审律师-岳思彤律师
    辽宁权秉律师事务所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90号 皇朝万鑫大厦A座35楼
    5.0
    帮助人数:638
    #律师标签: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86-9888-8647
    更多> #律师简介:岳思彤律师,四级律师、沈阳市民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系辽宁权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处理民、商事案件,尤为擅长涉及合同等民商事案件、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等案件。尤以撰写各类非诉讼法律文书见长,曾为多家企业提供咨询类法律服务;同时兼理各类民商事诉讼业务,并以公司类法律事务为主导方向。岳思彤律师一直秉持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衔接性,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
    咨询律师
  • 新民市取保候审律师-天津东方(沈阳)律师事务所
    天津东方(沈阳)律师事务所 沈河区青年北大街7号(B01)辽宁有色大厦13层
    5.0
    帮助人数:2396
    135-1426-9968
    咨询律师
  • 新民市取保候审律师-夏嘉呈律师
    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 沈阳市和平区洋房392号皇朝万鑫国际大厦a座42层
    0.0
    帮助人数:112
    176-0242-5228
    更多> #律师简介:夏嘉呈律师,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法律纠纷,人身及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劳动争议纠纷,主要办理人身损害财产损害案件、房地产案件、信用卡纠纷案件。
    咨询律师
  • 新民市取保候审律师-喻博律师
    上海市海华永泰(沈阳)律师事务所 沈河市沈河区沈阳路2号怀远门
    5.0

    来自63人评价

    帮助人数:480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33-9012-2772
    更多> #律师简介:喻博律师2003年毕业于渤海大学法学专业。上海海华永泰(沈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辽宁省破产委员会委员。2007年通过司法考试。曾任职于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沈阳新入监犯监狱。2017年辞去公职,从事律师职业。执业以来,工作领域涉及破产、婚姻、继承、土地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房地产、建筑工程、商业合同、银行借贷、信用卡纠纷等民商事案件,以及行政、刑事案件。
    咨询律师
其他人都在看:
沈阳律师 新民市律师 新民市取保候审律师
  • 累犯普遍来说并不满足取保候审的要求,而在已成功获得取保候审的情况下,待到案件审判完毕之后能否予以监外执行,这主要得视特定的犯罪详情与犯罪者的健康状态等诸多要素来决定。若确实符合监外执行的标准,那么通常是可以在司法判决正式生效并且完成相应的审批流程之后,得以顺利办理出狱手续。然而,若是累犯再度触及法律红线,他们所引发的社会危害性相比初次犯罪要大得多,因此获得监外执行的可能性将相对较低。 #刑事辩护 945次阅读
  • 取保候审期间所需缴纳的押金,又可称之为保证金,它须缴存在执行机构指定的且专为该目的设立的银行账户中。在执行机构的层面上,通常指的是公安机关,他们将指定特定的银行及账户以供存放保证金之用。保证金的缴纳主要是为了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若被取保候审者并未出现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那么保证金将会按照法定程序予以退还。 #刑事辩护 1007次阅读
  • 在监视居住令终止后被简单地更改为取保候审状态,既不能被轻率地视为好事,也不应被过于主观地评价为坏事,而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通常来说,这种转变可能是由于案件发展情况发生了变化,或是司法机构基于案件进展及涉案人员行为表现所作出的程序性调整。对于涉案人员而言,相较于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在一定程度上赋予了他们更多的行动自由,然而,这并不代表案件的性质以及最终裁决结果将产生明显的变化。 #刑事辩护 1097次阅读
  • 若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期间违规擅离居住地,其性质必然较严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面临着保证金被部分或全额没收的处罚,同时还需接受相关部门作出的强制性要求,对自身过错进行具结悔过,并重缴保证金或提出担保人员,甚至可能遭受到监视居住或者予以拘捕等更为严厉的执行措施。之所以如此,是由于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负有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的法定义务,不得任意脱离原本居住的城市及县城范围。 #刑事辩护 893次阅读
  • 若在刑事拘留期内未能获得保释,此举可能源于案件状况与保释条件并不相符。通常而言,若案件性质重大且犯罪嫌疑人具有较高的潜逃风险或有可能阻碍案件调查进度,则相关部门有可能作出不予准许保释的决定。您可向负责办理该案的司法机构申请查询未获准予保释的确切缘由,并尝试通过搜集能证实犯罪嫌疑人的无逃避风险以及不妨碍案件调查事宜等对犯罪嫌疑人较为有利的证据,以此为未来可能存在的保释机会铺平道路。 #刑事辩护 829次阅读
  • 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时,执行机关即应依法解除对当事人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若此期间内案情已得以完竣调查并终结,则应向检察机关或者审判机关公布解除取保候审事宜。倘若案件尚在调查进程之中,有可能依法变更相关强制性措施,例如改为监视居住。对于经调查后确认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亦可撤销立案。然而,若具备充足的证据,呈示出确需追诉刑事责任的理由,将依法移交由检察机关进行审查与提起公诉程序。 #刑事辩护 1258次阅读
  • 关于行凶导致他人受伤的行为能否获得取保候审,必须结合多种考量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若犯罪行为的性质相对轻微,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或者在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情况下,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潜在威胁;再者,若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同样可以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避免对其健康及家庭生活带来进一步影响。 #刑事辩护 1430次阅读
  • 律师信息完善
    108项真实律师信息,助力律师筛选
  • 亲办案例丰富
    律师亲办案例一键查询,放心靠谱
  • 平台服务数据齐全
    服务信息数据化呈现,律师服务一目了然
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