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以下这些属于丈夫
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丈夫个人负担的
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丈夫未经妻子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
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丈夫未经妻子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丈夫个人承担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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