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赔偿的
安置房面积在
拆迁协议补偿范围内的部份不需要另行交税,当赔偿的安置房面积超出拆迁协议补偿面积的,需要交纳
契税。
1、被
拆迁房屋的个人依照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取得货币补偿,重新购置一处房屋的(即货币补偿安置),
购房成交价款中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份免征契税;
超出拆迁补偿款部份,应按适应税率征税。
2、被拆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重新承受还建房屋(即
房屋产权调换安置),不补缴
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免征契税;
应补缴产权调换差价的,对补缴款部份,按适用税率征
收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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