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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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规定中规范有效的欠款合同应具备如下内容:1.欠条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欠条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欠条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欠条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在法律规定中规范有效的欠款合同应具备如下内容:1.欠条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欠条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欠条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欠条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在借贷协议未明确利息条款或存在歧义且当事人未能达成补充共识的情况下,利息的计算应综合考虑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若欠条未提及利息,诉讼中可根据这些因素判断是否应支付利息及其金额。法院可能基于相关证据判定支付责任,但具体数额需依案件详情裁定。

贷款利息需具体分析合法性:年利率未超24%为合法有效,双方约定且未超此限,出借方可要求按约付息,法院支持;超24%但未满36%则尊重当事人意愿,法院不保护此部分债务但不禁止自愿履行;借款人不得要求归还已付利息。

贷款利息需具体分析合法性:年利率未超24%为合法有效,双方约定且未超此限,出借方可要求按约付息,法院支持;超24%但未满36%则尊重当事人意愿,法院不保护此部分债务但不禁止自愿履行;借款人不得要求归还已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