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中什么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时间:2025.07.30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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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股权转让纠纷中,有
诉讼主体资格的主要有:
转让方:
若受让方没按约定付转让款,转让方可当原告
起诉。
受让方:
要是发现转让方
欺诈或
股权有问题,受让方可
主张权利。
公司:
股权转让损害公司利益时,公司能当诉讼主体,像侵害股东优先购买权,可起诉
确认合同无效。
其他股东:
优先购买权被侵害,可维护自身权益。
与转让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主体,一般有诉讼主体资格。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小朱将自己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小胡。小胡受让股权后,发现小朱在转让时隐瞒了股权存在
质押的权利瑕疵情况。同时,此次股权转让未经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侵害了其他股东小许的优先购买权,公司利益也因此受损。小胡、小许和公司均欲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案情分析:1、小胡作为股权受让方,发现转让方小朱存在隐瞒股权权利瑕疵的
欺诈行为,依据相关法律,其有权作为原告主张权利。
2、公司因此次股权转让侵害了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导致公司利益受损,公司可作为诉讼主体,起诉要求确认
转让合同无效。
3、小许作为公司其他股东,其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根据法律规定,他可作为诉讼主体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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