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法庭上反驳微信聊天记录可从四方面入手:
一是质疑真实性。
提出记录可能被剪辑、
伪造,申请鉴定其完整性与真实性,用专业技术分析数据有无篡改。
二是反驳关联性。
指出记录和本案争议焦点无关,无法证明对方主张的事实。
三是提出合法性异议。
若获取方式不合法,如偷拿手机获取,该
证据可能不被采纳。
四是从证明力反驳。
说明记录有歧义、模糊,或有其他证据可推翻其证明内容,降低其证明效力。
案情回顾:小何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庭。小李提交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用以证明小何曾承诺
履行合同义务。小何对此反驳,质疑聊天记录真实性,认为可能存在剪辑;指出聊天记录与本案争议焦点无直接关联;还称小李获取聊天记录方式不合法,是未经授权从其手机
窃取的;且聊天记录表述模糊有歧义,不能有力证明小李主张。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证据需具备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小何质疑聊天记录真实性,申请鉴定,若经专业技术分析数据被篡改,则该证据真实性存疑。
2、小何指出聊天记录与本案争议焦点无直接关联,若查证属实,此聊天记录不能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有效证据。
3、若小李获取聊天记录方式不合法,如未经授权窃取他人手机获取,该证据可能因不具备合法性而不被法庭采纳。
4、聊天记录存在歧义、模糊不清,且有其他证据能推翻其证明内容,其证明力会降低,法官不会仅依据此聊天记录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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