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已满十六周岁
犯罪,需承担
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仅犯故意杀人等特定罪行才担责,抢夺罪不在其中,实施抢夺无需担责。
3.已满十二不满十四周岁,犯抢夺罪无刑事责任;
若
致人死亡等情节恶劣,经最高检核准追诉,要担责。
4.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其父母等
监护人要加以管教,必要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案情回顾:小朱今年15岁,某天在商场看到一个游客背着的背包很昂贵,遂起了抢夺之心。他趁游客不注意,一把夺过背包后迅速逃跑。游客
报警后,警方很快将小朱抓获。小朱的行为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引发了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仅对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负刑事责任,抢夺罪不在此列。小朱15岁实施抢夺行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2、若小朱是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犯抢夺罪同样不负刑事责任,但如果其抢夺行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由于小朱此次抢夺未出现上述严重后果,所以不负刑事责任。不过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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