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判刑是法院的职责,检察院负责
审查起诉。
2.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般1个月内作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15日;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适用
速裁程序的10日内作决定,可能判1年以上
有期徒刑的可延长至15日。
3.改变
管辖、
补充侦查等情况时间会延长,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后重新计算
审查起诉期限。
4.法院审理
公诉案件2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3个月。
可能
判死刑或
附带民事诉讼等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3个月,特殊情况需报请最高法院批准。
案情回顾:小胡因
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原本应在1个月内作出决定,但该案件较为重大复杂,检察院决定延长15日。在审查过程中,案件出现改变管辖的情况,审查时间相应延长。之后又进行了一次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最终检察院向法院
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宣判,这引发了各方对审查起诉和审判时间规定的关注。
案情分析:1、检察院本身不负责判刑,其主要职责是审查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移送
起诉的案件,一般应在1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15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在10日内作出决定,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1年的可延长至15日。出现改变管辖、补充侦查等情况,时间会相应延长,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2、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在受理后2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3个月。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等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3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延长的,要报请最高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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