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起诉第三者返还钱财是受
诉讼时效限制的。
通常而言,适用的是普通诉讼时效,时长为三年。
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开始的。
举个例子,当您发现配偶给第三者进行了转账操作,或者有赠送财物等行为时,这个时间点就标志着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在这三年的时间范围内,如果您向第三者提出过返还钱财的要求,这就会导致
诉讼时效中断。
一旦中断,诉讼时效会从中断的那个时间点开始重新计算。
要是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才去起诉,即便第三者有可能返还钱财,但要是对方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而且法院经过审查,发现不存在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等特殊情形,那么法院就可能驳回您的
诉讼请求。
所以,当您发现配偶向第三者给予钱财这类问题时,一定要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发现配偶小李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多次向第三者小静转账,累计金额较大。小朱知晓此事后并未立即采取行动,三年多后才决定起诉小静返还钱财。小静在得知
被起诉后,打算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第三者返还钱财适用普通诉讼时效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小朱知晓小李给小静转账情况时诉讼时效便开始起算。
2、在这三年期间,若小朱未向小静主张过返还钱财权利,且无中止、中断等情形,小静以
诉讼时效抗辩,法院查明情况后可能会驳回小朱的诉讼请求,所以权利人发现问题应及时
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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