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强制执行期限届满后,债务人并不当然地不再承担还债责任。只是在这时候,债权人不能再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来实现债权,但债权本身仍然有效。债权人可以通过和债务人协商、调解等非诉手段,向债务人追讨债务。如果债务人自愿还债,这同样是合法有效的。

请求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来说,从法律文书规定的被告履行责任截止日期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如果涉案主体中有一方是自然人,那么这个期限是一年;如果双方都是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那么这个期限是六个月。但是,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再提出申请,法院可能就不会受理了。所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申请强制执行非常重要。

根据相关行政处理执行规定,若行政机关处理该事项已经超过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则申请人的强制执行申请将不会被再次接纳。关于超过时效的情况共有两大类:第一类是指法律文书已经正式颁布并且生效之后,对方相应地没有履行其义务并且在法定期间内拒绝执行。针对这一类情况,申请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房产过户所需费用的计算方法在我国,依据法律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已经具有法律拘束力的裁判文书(包括裁决书、调解书等)、仲裁庭所做出的裁决及调解书、由公证机关核准并具备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甚至是请求承认与执行境外法庭所下达的判决或裁定以及境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裁决,都需要按照以下标准缴纳相应的费用:1.若无具体执行金额或价值,则每份申请需缴纳50元至500元不等的费用;2.如果执行金额或价值未超过1万元,那么每份申请仅需缴纳50元;3.若执行金额或价值介于1万元至5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1.5%的比例缴纳费用;4.若执行金额或价值介于5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1%的比例缴纳费用;5.若执行金额或价值介于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0.5%的比例缴纳费用;6.若执行金额或价值超过1000万元,则需按照0.1%的比例缴纳费用。

若您收到的法院判决书已经超过了法定的执行申请时限——即两年,那么通常情况下,您将无法继续申请执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申请执行的时效性设定为两年,自法律文书中规定的应履行期间的最终截止日期起算;若是法律文书明确规定须分期履行的,则需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而在法律文书并未规定具体履行期间的情况下,则需从法律文书正式生效之日起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