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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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着急,我们还是能想办法找到一些别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的。比如说,你可以找到几个知情人,让他们帮你说是曾经真的有这回事;或者把自己对当时场景的回忆描述出来,讲清楚借款是怎么发生的,还有说好什么时候还钱等等。当然,如果因为某些原因,你实在没法亲自去搜集这些证据的话,也不用担心,你还可以去找人民法院帮忙。他们在处理这种事情的时候,会非常认真负责地去查清所有的证据,保证最后的判决结果是公平合理的。

来看看下面这几点:1.你自己的话:你可以把你跟你朋友之间的借款协议、借条、转账记录等等这些书面证据拿出来,再加上你们之间的通话录音、短信、微信之类的电子通讯记录,这样就能更有力地证明你们之间的借贷关系了。2.书面证据:如果你手头上有借条、借款合同这类的书面证据,那就更好,直接交给法官当作书证就行。3.证人证言:如果你知道有其他人也知道这件事,并且能够为你作证,那就让他们出庭给你作证好了。

他们完全可以亲自去深入调查收集。当然,如果有证据,公安局肯定也不会拒绝的嘛。

若当事人在无法自行搜集证据的困境中,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其进行调查取证。

倘若朋友欠债未偿却又没有留下任何凭证,此种情况下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与第六十七条予以应对。举证过程中应包括各方当事人的陈述、文书、物品、音像、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结论以及现场勘查笔录等多种形式的证据。若当事人无法提供直接的书面证据或者实物证据,则可借助于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或其他间接证据以证实借贷关系的存在。无论是何种情形,当事人皆有义务提出证据支持其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