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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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赌场罪案时,口供是一种证据,但单独的口供很难作为定罪的依据。需要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如果只有口供而没有其他证据支持,证据链就会很薄弱,不足以认定犯罪。法律强调证据的充分性和关联性,认定犯罪必须综合考虑各种证据,确保结论准确可靠。

开设赌场罪是个罪名,通常根据刑事法律的制定、修订和实施时间来确定。在我国刑法的发展中,对开设赌场行为的法律规定越来越完善和明确。一般来说,刑法修正案或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开设赌场罪的时间,就被视为其确立的标准。设立这个罪名是为了更有力地打击那些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公民财产权益的犯罪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开设赌场的犯罪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受到不同程度的惩罚。轻微情节可能导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而情节严重者可能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赌场规模、运营时间、涉案金额、参与人数等因素。

关于开设赌博场所犯罪的量刑标准,我们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作为法律依据。该法规明确规定,对于情节较轻微的开办赌博场地的犯罪活动,可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处罚,同时被要求累计缴纳相应罚金。然而若涉及更为严重的情节,即可面临五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被要求全额承担罚金的严厉惩罚。至于实际所应适用的刑罚,定会依据每起犯罪案件的独特情形与事实由法院予以裁决决定。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开设赌场罪可判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罚金。对累犯,依第六十五条加重处罚。如累犯因开设赌场罪被定罪,将面临更重刑罚,如一年有期徒刑,体现法律对累犯的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