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我国法律规定,受贿金额超过3万元即构成受贿。受贿3万至20万元被视为“数额较大”,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受贿20万至300万元则被视为“数额巨大”,刑期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需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等附加惩罚。

1、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390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2、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向3人以上行贿的;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法律规定个人金额达到五千元以上的一般就算是受贿,但如果达不到五千有其它犯罪行为的那么也会以受贿的罪名来进行处罚,受贿的主体一般是国家的工作人员,只要一旦被查到,就必定会以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罚。

1、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2、行贿数额不满一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②向三人以上行贿的。③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④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