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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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审查案件,如果涉案人员行为触犯刑法或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应该将案件移送同级司法机关或公安机关处理。县级及以上纪委或组织部立案审查的案件,如果涉及违法犯罪或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应该将案件移送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移送涉及组织员、干部案件材料时,应该遵循同级移送、分级查处原则,并且要正式办理移送手续。

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案件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会进行详细调查和审核证据。 如果案件清晰,证据确凿,检察院将提起公诉;如果证据不足或情节轻微,检察院可能会决定不起诉。 在这个过程中,检察院会全面审查证据,判断是否符合刑法标准,并明确适用的法律条款。 总之,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以确保公正司法。

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1条,公安机关拘留嫌疑人后,如需逮捕,应在三天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如涉及重大犯罪嫌疑,审查期可延长至三十天。检察院接到申请后,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若未批准,公安机关须立即释放嫌疑人,并通报检察院。此时,拘留程序不再进入检察院环节。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时,对现行犯罪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时剥夺人身自由的特殊措施,以便进一步侦查。检察机关有权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批捕。如不批捕,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不再移送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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