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在
民事责任范畴内,借了东西却忘了还,这就可能构成
不当得利。
依法律说,不当得利的人得把那不当得的利益还给受损的人呢。
失主有权利让借东西的人归还物品,或者让其
赔偿因物品丢失等产生的损失。
2.要是借的东西价值挺高,失主多次催要都不还,那可能就构成侵占罪。
侵占罪呢,就是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把替别人保管的东西、遗忘的东西或者埋藏的东西占为己有,且
数额较大,还拒不交还的行为。
3.另外,在借用过程中要是把物品弄坏了,借东西的人就得负责把物品修复好或者进行赔偿呢。
总之呢,借了东西就赶紧还,这样能避免因为遗忘而招来没必要的
法律纠纷。
案情回顾:小李向小胡借了一台价值较高的相机,一段时间后小胡遗忘此事。数月后小胡想起,向小李催要,小李却借口相机丢失拒不归还。小胡多次索要无果,认为小李故意不还。小李坚称是真丢了,双方因此
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1、小李借走相机后不还,若相机价值达到当地
侵占罪数额标准,且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拒不交还,可能构成侵占罪。
2、即便不构成
犯罪,小李的行为也可能构成不当得利,小胡有权要求其归还相机或赔偿相应损失。
3、若相机是在小李借用过程中损坏,小李有责任修复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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