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十四到十六周岁的娃,要是犯了故意杀人、把人伤得特重致死、强奸、
抢劫、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这些罪,那可得负
刑事责任。
2.十二到十四周岁的娃呢,若犯了故意杀人或故意
伤害罪,导
致人死亡,或是用超残忍手段把人重伤成严重残疾,情节还特别恶劣,经最高检核准追诉后,也得负刑事责任。
要清楚,刑事责任的承担得看具体案件情况,而且法律规定会随社会发展和司法实践而调整。
要是有具体案子,最好找专业律师咨询,获取准确法律意见。
案情回顾:13岁的小胡与同学小李发生冲突,小胡怀恨在心。一日,小胡趁小李独自回家时,用事先准备好的刀具将小李捅伤,导致小李失血过多死亡,手段残忍。案件发生后,引发关注,对于小胡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1、小胡年仅13岁,属于十二到十四周岁的
未成年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导致他
人死亡,且手段残忍,符合“犯故意杀人罪,导致人死亡,手段特别恶劣”的情形。
2、在此情况下,需经最高检核准追诉后,小胡才需承担刑事责任,具体还需结合案件整体情况进一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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