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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服务区乘车未系安全带怎么处罚

时间:2024.09.13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违章 阅读:1347人
律师解析:
当司机在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如未能按照相关规范正确使用安全带,将被处以50元罚款并扣除驾照积分2分;
而对于驾驶车辆通过高速公路的普通乘客来说,若未能依照规定扣紧安全带,则只会面临20元罚款的轻微惩戒。
尽管根据我国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条文,机动车行驶期间,副驾驶座位上的搭乘者同样需严格遵循佩戴安全带的要求。
这条关于副驾驶座位上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带的规定其实早已体现在过往的交通法规之中。
所有在副驾驶位置上未佩戴安全带的情况,负责执勤的交警都有权对乘车者进行罚款20元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二)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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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淑圆律师

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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