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特定情况下,
环境污染罪案件中的被告方是具备获取取保候审机会的可能性的。
取保候审这一
刑事程序主要适用于那些
犯罪事实较为轻微、可能会面临
刑事责任较低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惩罚方式的
犯罪嫌疑人;
或者是那些可能要面临长期或较重的
有期徒刑处罚,然而通过取保候审可避免对社会造成潜在危害的被告人。
就环境污染罪这一类案件来说,倘若被告人主动采取具体行动以减轻污染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妥善处理因污染行为产生的各项
赔偿事宜并表现出良好的认罪悔过态度等等,那么他们便有可能被认定为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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