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
人身伤害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情况,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1.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
医疗保险制度所规定的范畴之内的药物及诊疗项目支出。2.并非由本次
保险事故直接引发的、基于该事故伤势而产生的治疗费用。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保险公司仅会在国务院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制定并公布的相关规定框架内,以及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的限定范围内,对
被保险人进行相应的
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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